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资料图)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 1 号三层本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7,096,741 97.0199 2,982,300 2.9799 100 0.0002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97,096,141 97.0193 2,945,720 2.9433 37,280 0.037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通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吴建华、吴严明、周家海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唐满、莫少聪
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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