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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正式施行。这是上海市首份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共明确市场监管领域7类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清单实施后,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动这一重要改革创新举措落地落实。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制定清单实施细则,明确相关工作口径,指导基层准确适用清单;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向公众介绍清单内容和适用情况,并组织开展免强清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将清单适用标准案例化,提升清单适用工作质效;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注重执法平台建设,保障清单适用情况有记录、可查询、可统计。
清单施行一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7335家市场主体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为纾解企业困难、促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供稿:市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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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