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惠山区非诉讼服务中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惠山区人民法院分中心
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惠山区非诉讼服务中心惠山区人民法院分中心及基层人民法庭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就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为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善于做群众工作;
(二)50周岁以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受教育程度在大专以上;
(三)无其他在职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
(四)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五)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学位或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2、具有知识产权、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行业或其他法律行业从业经验的;
3、具有行政机关、街道社区或行业委员会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4、系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的。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
1、受过刑事或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过错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证件照3张。
(三)报名地点:惠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惠山区司法局、惠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电话:82229517,83583003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由惠山区人民法院、惠山区司法局、惠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惠山区人民法院、惠山区司法局、惠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从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颁发人民调解员聘书,聘期一年。
3、受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经由惠山区司法局、惠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培训和惠山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业务培训后,派驻惠山区人民法院非诉中心及基层人民法庭专门从事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接受法院业务指导、日常管理。
4、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依据《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办法》给予发放。
5、惠山区人民法院、惠山区司法局、惠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派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聘期届满后予以续聘。
惠山区人民法院
惠山区司法局
惠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